濕式制動工礦車運輸的要求:
1、邊坡填方彎道、陡坡較大的填方路段和高堤路基路段外側應設置護欄、車輛擋土墻等。夜間裝卸點應有良好的照明。
2、車輛進入工作面裝載時,應在距挖掘機后部轉彎區0.5m外停車,防止挖掘機轉彎損壞車輛。
3、裝車時,不要關閉發動機,關閉駕駛室門,不要將頭部和手臂伸出駕駛室,不要檢查或維修車輛。
4、裝車后,挖掘機司機或指揮員發出信號,濕式制動工礦車才能駛出裝載區。
5、嚴禁采用溜車來啟動車輛,嚴禁下坡空擋滑行。在坡道上停車時,駕駛員不得離開,必須使用駐車制動器。
6、車在礦區道路上行駛應中速行駛,急轉彎、陡坡和危險區域限速行駛。
7、在正常運行情況下,嚴禁同類車輛超車,前后車輛應保持合理距離。
8、霧、煙阻礙能見度時,應打開前黃燈和標志燈,車輛應靠右側減速行駛。根據有關規定,前后車輛的距離不應小于30m。
9、能見度小于20m時,靠右停車,不要關閉車前、車后警示燈。
10、冰雪、雨季路面濕滑時,應采取防抱死措施,降低車速;前后車間距不小于40m;嚴禁急轉彎、急剎車、超車或牽引其他車輛。
11、濕式制動工礦車在邊坡或危險道路附近行駛時,必須小心通過,防止車架頭塌陷墜落。生產線和坡道上不允許無故停車。
12、車輛通過鐵路道口前,駕駛員應減速慢行,仔細觀察后方可通過。
13、卸貨點必須設置堅固可靠的車輛護欄,并有專人指導。阻隔裝置的高度不得小于卸貨點不同運輸車輛大輪胎直徑的2/5。
14、車輛進入排卸場必須服從指揮。卸貨后,應及時放下翻斗。在移動車輛之前,確保翻斗已經落下,嚴防翻斗豎立刮傷架空電線和管道等設施。
15、車輛翻斗升降時,嚴禁人員接近,卸貨工作完成后,應將操縱器置于空擋位置,防止翻斗自動上升,造成事故。
16、車輛嚴禁運輸易燃易爆物品;駕駛室外的平臺、踏板和結構不得載人。操作過程中不要升降車斗。
17、加強車輛檢查維護工作,確保車輛正常行駛,前后燈正常,制動靈敏可靠。
以上十七點可以幫助大家更好的運用濕式制動工礦車,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,如有疑問,可留言或致電我公司進行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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